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12月4日“宪法日”宣传
【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宪法是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安邦稳天下的根本。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因此,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目的是使每年的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宪法至上、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来深刻了解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展现,是党的崇高信仰、党的意志、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本质要求。
(注:信息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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